在当时的政策框架下,“四马分肥”指的是将企业的利润按照四个部分进行分配。具体来说,这四个部分分别是: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和资方红利。这样的分配方式旨在平衡国家利益、企业发展、工人福祉以及原资本家的利益,既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推进,也尽量减少了社会矛盾,体现了当时政策的灵活性与包容性。
这一模式不仅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为后来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是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实践之一。通过这种方式,国家逐步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