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新规内容是什么?】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工程质保金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多次调整。2023年及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对工程质保金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以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各方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整理的工程质保金新规
一、工程质保金的基本概念
工程质保金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一部分资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质量保修义务。质保金的退还通常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定期限内的质量状况挂钩。
二、新规主要
项目 | 新规内容 |
质保金比例 | 工程质保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工程结算总价的3%;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5%。 |
缺陷责任期 |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4个月。 |
质保金退还 | 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履行完保修义务,发包人应在14日内将质保金返还给承包人。 |
质保金管理方式 | 鼓励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质保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
质量保证金账户管理 | 质保金应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安全。 |
质量责任追究 | 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
政策适用范围 | 新规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鼓励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
三、新规的意义
1. 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允许使用保函替代现金质保金,有效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2. 提高工程质量:明确缺陷责任期和质保金退还机制,督促承包人重视工程质量。
3. 规范市场秩序:统一质保金管理标准,防止恶意扣留质保金现象,维护市场公平。
四、注意事项
-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质保金的退还。
- 发包人应建立完善的质保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沟通,明确质保金的缴纳、管理和退还流程。
如需具体操作流程或相关法规文件参考,建议查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及相关地方性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