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特定义的内容和特点】在旅游研究领域,“艾斯特定义”是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理论框架,由瑞士学者奥古斯特·艾斯特(Auguste H. E. C. E.)于1930年代提出。该定义为后来的旅游学发展奠定了基础,尽管其内容在现代视角下已有所局限,但依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艾斯特定义的内容
艾斯特在其著作中对“旅游”进行了初步界定,他认为:
- 旅游是一种非定居性的活动:即人们离开常住地进行短期停留;
- 旅游是出于休闲、娱乐、文化、宗教等目的;
- 旅游者通常是自愿参与,而非被迫;
- 旅游活动通常发生在非工作场所,如度假地、景点等;
- 旅游以消费行为为主,包括住宿、交通、餐饮、购物等。
这一定义强调了旅游的非职业性、非居住性和非工作性,并将其与旅行区分开来。
二、艾斯特定义的特点
艾斯特的定义虽然简洁,但在当时具有开创性意义,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特点 | 内容说明 |
历史性 | 是最早系统阐述旅游概念的理论之一,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基础框架; |
简洁性 | 定义语言简练,易于理解和传播; |
偏向休闲导向 | 强调旅游的娱乐和休闲属性,忽略了其他可能的动机; |
非职业性 | 将旅游视为一种非职业性的活动,排除了商业旅行等类型; |
地域性 | 更关注游客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过程; |
局限性 | 没有涵盖现代旅游中的多样化形式,如商务旅游、生态旅游等; |
三、总结
艾斯特定义作为旅游学早期的重要理论,为理解旅游的本质提供了初步框架。尽管其内容较为简单,并且未能涵盖现代旅游的复杂性,但它在旅游研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随着时代变迁,旅游的定义也在不断演变,但艾斯特的贡献依然是不可忽视的。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艾斯特定义虽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在旅游学领域的奠基作用不容忽视。对于研究者而言,了解这一定义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旅游概念的历史演变及其现实意义。